第二十七章不同的家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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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妹妹从小就是个眼皮子浅的人,有什么好东西就会伸手拿。
  张爱凤见不得她这样,经常会训斥她,时间长了,姐妹俩就像仇人似的,见一次吵一次。
  如果只是拿自家的东西还好点,问题是妹妹手脚不干净,只要发现喜欢的东西,经常不顾场合,直接偷回家。
  所以每次她出现,都得防贼一样。
  以前在商场卖衣服时,就被她偷过一次,她忍无可忍,拿着棍子冲进妹妹家,警告她再不把衣服拿出来,就砸了妹妹的家。
  张爱娟这才怕了,不得不把偷去的衣服拿出来。
  这家面包店她虽然有股份,但是绝不能跟家里人说,免得她们又乱打主意。
  “不过是几个面包而已,值得了几个钱?”张爱娟见她较真,不以为然的叫道。“你请我们吃几个,难道还会吃穷你?”
  因为名声不好,好端端的小伙子自然不愿意娶她,最后嫁给了一个秃顶的男人。
  那人长得难看也就罢了,偏偏还是个懒汉,平时喜欢跟人玩牌赌钱,不愿意下地干活,家里的重担全落在她身上。
  她妒忌姐姐嫁了个军人,每个月都会寄补贴回家,生活比自家宽裕多了。
  所以每次见娘家人,总是拿出一付家里人都欠了自己的样子,向他们要这要那,行事肆无忌惮。
  张爱凤一开始可怜她,也忍让过一段时间。
  见她越来越过分,就不再给她面子。
  “偷一个面包,照样会坐牢。”谢爱文知道她们姐妹间的事后,就没有再客气。“不信你拿走试试,看我报警后,警察会不会把你抓起来——”
  她一向觉得对付这种做人无底线的烂人,绝不能客气,要搞得她见到你就怕才有效果。
  像张爱凤这样,跟她争吵几句,根本没用。
  有的人已经没皮没脸,骂几句也不觉得丢人,只有抓起来坐牢,才能镇住她。
  “切——你骗谁啊!”张爱娟撇了撇嘴,作出不屑一顾的神色,心里却有些发慌。
  她不怕姐姐,却怵谢爱文。
  原因很简单,这个女人这几年一直在南方特区工作,能在那里混得好,肯定是个狠角色。
  据去过那边的人回来说,那里非常乱,小偷骗子什么的遍地都是,走在街上,会有人扯走你的项链,抢走你的包包,更不用说人少的地方,会发生更可怕的事。
  她曾经打算像谢秀文一样,去那边找工作,摆脱那个秃头的男人。
  钱赚了自己花,那样多自在。
  听了这些消息了,就绝了这个心思。
  “你可以试试——”谢秀文露出恶魔般的笑容,示意她动手。
  她当然不可能真的把张爱凤的妹妹送去派出所,但是可以用别的办法,让她吃点亏。
  比如用这个时代很常见的方式,抓到小偷后绑在电线杆上,把她的事迹写下来贴在她头顶。
  这样做在前世肯定犯法,现在是八十年代,法制教育达不到前世的水平,所以就算有人这样做了,也不会有人觉得侵犯了人权和隐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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